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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灾报警控制器(消防主机)屏蔽功能的性能要求
时间:2026-10-21 18:31 点击次数:

依据GB4717-2024《火灾报警控制器》整机性能:

 

 5.4.4 屏蔽功能

 

  5.4.4.1 控制器应有专用屏蔽总指示灯(器),无论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,只要有屏蔽存在,该屏蔽总指示灯(器)应点亮,并显示 屏蔽时间。

 

  5.4.4.2 控制器应仅能通过手动方式屏蔽火灾探测器,每操作1次应仅能屏蔽1只火灾探测器,且不能屏蔽处于火灾报警和故障状态的火灾探测器。

 

  5.4.4.3 控制器应在屏蔽操作完成后10s内启动屏蔽指示。

 

  5.4.4.4 控制器应能显示所有屏蔽信息,在不能同时显示所有屏蔽信息时,则应显示最新屏蔽信息,其他屏蔽信息应手动可查。

 

  5.4.4.5 控制器仅在同一个探测区内所有部位均被屏蔽的情况下,才能显示该探测区被屏蔽,否则只能显示被屏蔽部位。

 

  5.4.4.6 控制器在同一个回路内所有部位和探测区均被屏蔽的情况下,才能显示该回路被屏蔽。

 

  5.4.4.7 屏蔽状态不应受控制器复位、开/关机等操作的影响。

 

  注:屏蔽功能仅适用于具有此项功能的控制器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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